靳青给马文才的毛笔很全,可其中最珍贵的,却是那只紫毫笔。
野兔本就难得,后背上长着紫毛的老兔子更少。
靳青也是得了马文才的提醒,翻遍了几座山才翻出来这么一只快要成精的老兔子。
马老太爷本就是好书法之人,此时见到这么一只毛笔,心中自然欢喜,只是这灰扑扑,沉甸甸的笔杆,着实配不上这上好的紫毫。
倘若换个笔杆,再找匠人雕些花式,此笔可卖千金...
不止是紫毫笔,其他那些笔,也非常值钱。
再看看孙子身上穿的那件刀枪不入的铠甲,以及儿媳手中拿着的大刀。
识货的马老爷子心中感慨万千:孙子这东西买的实在太值了。
他现在唯一的想法,就是孙子愿不愿意将这些笔借给他把玩一段时间,他那有不少压箱底的宝贝,可以与孙子交换。
看到屋中众人其乐融融的景象,马太守气的差点背过气去。
可还不等他出声斥责,便见他媳妇兴冲冲的挥着手中大刀对他高声喊道:“老爷,你快来看看,你儿子有多会买东西,这书院真没白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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